城东办乡村振兴和平村亮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城东办乡村振兴和平村亮化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城东街道和平村村民委员会。依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城东街道和平村村民委员会。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城东街道和平村内。
2.4 项目编号:HYYXYQ20211203。
2.5 工程规模:城东办乡村振兴和平村亮化建设工程,位于城东街道和平村,本项目为路灯亮化工程,共5米40W路灯71套,壁灯3.5米35W壁灯39套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为601178.98 元。
2.6 招标内容:按施工图所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7 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2.9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3. 对投标企业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企业须承诺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不拖欠工人工资,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承诺函);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请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并将查询结果资料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过期,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3.5广东省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2月02日起至2021年12月08日期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时止(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 备注:
①以上报名资料用 A4 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料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评审结论为准。
③如授权委托,投标人拟派报名的人员须与授权参与开标的为同一人,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5. 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明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6. 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同时举行开标、评标会议。地点为: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人:城东街道和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13750264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10660
发布人: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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