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前镇陂角村民生广场建设项目邀请函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埔前镇陂角村民生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源发改投审〔2021〕45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村民委员会。依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村民委员会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工程名称:埔前镇陂角村民生广场建设项目
2.4 项目编号:HYYXYQ20220204
2.5 建设地点: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内。
2.6 工程规模:拟建1个民生广场,总占地面积约38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397.85平方米、园建工程441平方米(地面铺装、台阶、舞台、宣传栏、停车位等)、绿化工程5 16平方米等。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为1296171.11元。
2.7 招标内容:按施工图所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8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9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
3. 对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广东省省外进粤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2月14 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止(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 备注:
①以上报名资料用 A4 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②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料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评审结论为准。
③如授权委托,投标人拟派报名的人员须与授权参与开标的为同一人,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投标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明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6.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日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同时举行开标、评标会议。地点为: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陂角村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2-3490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广晟凯旋城029卡商铺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10660
河源市耀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